109年主計獎學金申請公告(109年11月13日截止)
109年主計獎學金申請
一、依本社設置主計獎學金辦法第2條第1頊第1款規定,本社獎學金以教育部設立及核准立案設有會計、統計學系及會計、統計研究所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在學學生為核發範圍。
二、請依據108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,推荐合格之在學學生1名,並經系(所)主任(所長)簽章同意後,函送本社綜合評審。
三、申請期限至109年11月13日截止,逾期歉難受理。
四、申請書請至本社網址下載使用http://www.bas-association.org.tw/reader/reader.ht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