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申請公告】「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計畫」申請

(一)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: 1、 收件期間:自113年2月22日系統開放後至113年3月11日 ,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(以下簡稱本系統,網址: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)完成線上申請。 2、 獲獎名單公告:預計113年5月底。 (二) 申請對象:新住民及子女。 (三) 核發獎項及金額: 1、 核發獎項: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總統教育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(助)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。 2、 核發金額: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(以下同)2,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(勵)學金。 (四) 報名方式: 1、 申請「總統教育獎勵金」、「特殊才能獎勵金」、「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」及「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」者,均須由「現就讀學校」至本系統申請。 2、 申請「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」者,須由「申請人」至本系統申請。 (五)繳交文件: 1.含簽名之申請表(須由承辦人印製,上有流水編號之版本,簽名部分需有學生本人+家長+導師+學務處認證) 2.一年內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.1121學期成績單 4.銀行帳戶影本 上述為共同文件,一定要繳交,5或6以身份別不同進行繳交 5.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.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本信件係利用開南大學電子郵件發送系統寄發,如對信件內容有問題,請與原發信單位聯絡。 直接回信者, 請重新輸入收件人之帳號:wecare 寄件者:諮商輔導中心單位帳號